分析要点提示:
(1)我国行政诉讼有哪些判决类型,本案中一、二审判决分别属于哪种判决类型?
(2) 本案主要涉及哪些监督方式,这些监督方式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
(1)行政诉讼判决种类主要有:①维持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②撤销判决,即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予以撤销;③履行判决,即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④变更判决,即判决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⑤赔偿判决,即责令被告对其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给予赔偿;⑤确认判决,即判决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者违法无效;⑦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即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案→审判决是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二审判决是撤销判决。
(2) 本案主要涉及的监督方式有两种,一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二是审判监督中的审级监督。
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但司法机关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可以达到监督行政机关的目的。本案中,李某认为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启动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程序,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这一过程具有双重功能,一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其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 二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经过这一程序,行政权受到来自司法权的有效监督。
审级监督是指以法院诉讼体系的审级制度为基础,通过不同审级的案件审理实现对案件审判质量的监督。审级监督主要体现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监督。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可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处理方式。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即行政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本案中,李某诉某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一审法院判决驳回
诉讼请求,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行政案件进入二审程序F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撤销了一审判决。二审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审级监督,这种监督不仅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一审裁判的错误或者不当得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