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
[论述题]

试述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试述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标准答案:

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1)行政监督职能细化,专业分工合作。日本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监督制衡之外,在行政监督系统内建立了不同的监督机构,对不同的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实施监督。监督分工高度专业化。如日本的人事院仅对公务员范畴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和奖惩等方面进行监督,但是触及刑法问题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察并提起公诉;而行政评价局的监督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的业务监督,其监督范围不涉及人员监督;而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则专门由会计审计院。

2)行政监督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主要目标。日本的监督模式中,比较强调检察机关的反腐肃贪职能,在检察机关的统领下,建立行政系统内的各个监督机构。这种监督机制以效能监察为重点,即通过实施行政评价和检查,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绩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向相关政府机关提出改革建议。日本专门的行政监察机构——行政评价局的职能设置和监督方式则突出地体现这一特征。

3)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专家监督相结合。日本行政交谈制度是其独特的监督制度,充分表现了日本重视政府与社会的正式沟通,强化社会监督职能的特点。同时,日本的行政监督注重与专家监督相结合。日本行政评价局的政策评价机制突出体现了发挥社会各界代表和专家的政策咨询、调查与审议功能。

日本的监督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职能分工影响资源的共享性。如行政监察机关仅集中于行政业务的监督,与人事院的行政人员监督脱节,导致监督效率低下问题。其次,行政监察机关缺乏强制执行力,影响了监督职能的有效性。日本的行政评价局具有调查权、建议权和劝告权,却不具有行政处分权、惩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从而大大影响了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


标签: 监督学
相关内容
付款方式
×